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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016年08月17日08:37    来源: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    手机看新闻

协会各分支机构: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6〕05号)、《关于全国行业学术团体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2015〕10号)及《关于全国行业学术团体申报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我会现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先提交电子版申报表,经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继续医学教育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通过,获得全教委推荐或许可的渠道后,再网上提交和审评,并由全教委网上公布。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单位在填写申报表前请仔细阅读《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和填表说明,认真填写表格。每个项目只能向一处申报,不得向他处重复申报。协会各分支机构的下设机构或合作项目不得直接向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申报,也不得作为继教项目的主办单位。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各分支机构不得为协会之外的其他机构申报继教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除提交电子版外,同时要求报送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二者应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电子版申报为准。申报项目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亲笔签字。规定的申报项目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电子版提交。

三、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全继委审核批准的项目作为2017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6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2017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7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四、 申报201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五、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收取评审费用。

六、根据全继委办发〔2015〕05号文件精神,协会学术培训部将会同继续医学教育学术委员会,对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抽查,对2017年项目进行会议质量与证书核查,各单位可在指定网站汇报项目执行情况。请各相关部门或单位密切配合,如发现情况不属实或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协会学术培训部联系。

联系人:熊吉莹 麻丽娅

电 话:(010) 51209946

传 真:(010) 66008610

邮 箱:training@cnmia.org

地 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座24层

附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2016年8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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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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