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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关于组建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信用与能力评价专家库的通知

2017年11月15日16:24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手机看新闻

各有关医卫生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促进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廉洁自律,诚信经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推动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积极发挥行业协调、规范标准作用,切实提高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激发运行活力,协会决定在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领域开展信用与能力评价(以下简称双评)工作,并面向全国医疗卫生界招聘专家,组建中国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双评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熟悉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二)热爱非公立基层医疗事业,热心为协会和会员服务;

(三)从事医疗相关专业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受聘工作3年以上,或者中职从事基层医疗工作满5年,是本专业的主要骨干或学术带头人;

(四)年龄70岁以下,身体健康,胜任评价工作。

符合本条件第(一)、(二)、(四)款规定条件,并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管理工作5年以上,熟悉基层医疗机构管理及运营流程的人员。

二、专家库成员职责

根据基层医疗机构评价工作需要,协会评价办公室从专家库中遴选评价专家组成基层医疗机构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基层评价委员会)和现场评价专家组,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基层评价委员会职责

1.指导非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评价工作;

2.审议现场评价专家组的评价意见和建议,确认信用等级或能力星级医疗机构;

3.提出修订基层医疗机构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的意见和建议。

4.提出评价工作规划和工作原则;

5.协助做好双评培训工作;

6.协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二)现场评价专家职责

1.参加基层双评前的评价培训工作;

2.参加基层双评的现场评价与复评工作;

3.为基层双评制度、标准、措施的不断完善提供支持;

4.协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三、专家库成员申报程序

(一)自荐申报。符合评价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可以自愿申报进入评价专家库,填写《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签署《能力评价专家行为承诺书》(附件2),经本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2月31日之前直接寄送协会医疗质量评价中心,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pj@cnmia.org)。

(二)推荐申报。由单位推荐申报的专家或管理人员应当填写《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评价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签署《能力评价专家行为承诺书》(附件2),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附有关材料直接报送协会医疗质量评价中心,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pj@cnmia.com)。。

(三)申报审核。申报者或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

(四)颁发聘书。协会将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基层双评专家条件的,协会将颁发聘书,聘期3年。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琳

联系电话:010-51209925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C座24层

邮政编码:100035

邮箱:yelin@cnmia.org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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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许晓华、赵敬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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